□蔣璟璟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寵物“免費領養”套路越來越多,讓不少愛寵人士深受其害:有消費者要免費領養一隻寵物,卻被強制繫結各種消費要求;有人簽訂了寵物用品購買協議,每月固定消費,結果發現寵物不停地生病、寵物用品質量低劣,自己面臨一旦違約則需支付高昂違約金的限制等。(法治日報)
“領養替代購買”,被認為是一種有愛的寵物獲得模式。隨著相關口號日益深入人心,其所帶來的道德實現感,同樣快速提升。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潮流中,不少商家卻是“偷換概念”,將“領養”扭曲成了一種本質上的捆綁銷售與分期付款,甚至不惜為此精心佈局挖坑,上當中招者,不在少數。
既然名曰“領養”,那麼就天然自帶愛心、公益的屬性。然而,很多寵物店所打出的“免費領養”,卻完全是商業性、市場化的。其背後的贏利模式,其實不難看穿。比如說,有些寵物店宣稱充幾千元儲值卡,即可“免費”帶走一隻寵物;還有一些寵物店,則是簽訂領養協議,約定本次系免費領養,但領養期間領養人每月需在店中購買固定金額及以上的寵物消耗品……換而言之,“領養”的動作,只是一個長期消費合同的起點,領養人因之被“鎖死”了大量的商品或服務的購買義務。
事實上,我們知道,寵物畢竟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商品,主人與寵物之間,更容易產生強烈的感情聯結。很多寵物店,儘管承諾可以“退養”,但是吃定了顧客不會忍心“捨棄”愛寵,故而也就有恃無恐了。再加之很多“固定購買專案”都是透過定期自動扣款的形式來確保落實,更是使得顧客和商家處於極不對等的博弈格局——“免費領養”套路是消費陷阱,更是情感陷阱。其披著溫情脈脈的外衣,本質上卻是最露骨精明的算計。
商業化的所謂“免費領養”,與愛心和公益無關,其不過是一份被精心包裝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之於此,那些“愛心爆棚”的消費者,理應穿透表象看本質,少些自我感動、多些理性甄別。但除此以外,更重要的,顯然還是強化商家對於相關合同文件之中關鍵條款的告知、標註和突出提示的義務。並不是說號稱“免費領養”就超凡脫俗、羞於談錢,對於這遠比“直接購買”更為複雜的商業化領養,更應該有言在先,把權責釐清,把利害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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