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報道稱我國的人均國民可支配收入已經達到了3.8萬元人民幣。這個資料一經公佈,立刻在網路上引發了熱議。3.8萬元的收入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是否真實?是否過於誇大?這樣的宣傳對社會意義何在?這些疑問值得我們深思。
3.8萬元的收入資料似乎在向全國人民宣告一個資訊——我們富裕了。然而,這種以GDP統計資料作為誇耀的做法並不能反映出每個普通家庭的真實收入狀況。在這個數字的背後,多少普通人的生活現實被掩蓋了,多少家庭的收入懸殊被模糊了。
事實上,在這個3.8萬元人均收入中,主要是少數高收入者拉高了平均數。而對於大多數普通家庭來說,真正可支配的收入遠遠沒有這個資料那麼“樂觀”。以一個六口之家為例,全家6口人如果按照人均3.8萬元計算,年收入理應達到22.8萬元。
但考慮到其中兩名兒童和兩名老人都無法增加家庭收入,僅靠父母兩人承擔養家的重任,想要達到這樣的收入水平其實並不現實。
那麼,人均收入3.8萬元這個資料真實意義在哪裡呢?它似乎更多是在展示我國國民經濟總量增長的“成就”,而並未反映出每個普通家庭真正獲得的收益。人均GDP增長的統計,與每個人實際獲得的可支配收入之間存在明顯脫節。
更令人擔憂的是,高調宣傳人均收入資料,很可能讓普通民眾產生錯覺——誤以為自己已經躋身“小康之家”,生活已富裕到一定水準。但這種錯覺不但不利於促進消費,反而可能弱化人們對貧富差距問題的關注,不利於推動貧困人口脫貧。
我們不能簡單以人均數字來判斷一個國家的財富,也不能用其反映一個家庭的收入水平。要審慎看待人均可支配收入這個統計口徑,不能讓一個不準確的統計資料誤導公眾對生活的判斷。
那麼人均可支配收入這個指標有何意義呢?它的意義在於從宏觀層面反映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但並不能簡單化為每個人都達到某個收入標準。要理解人均收入的真正含義,不能被表象迷惑,而要深入分析國民收入的實際分配狀況。
在分配製度不完善的情況下,光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並不能說明問題。如何使不同收入群體都能獲得成長的機會,是我們需要思考的關鍵。這需要從根本上消除阻礙收入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讓每個人都有透過努力改變自己命運的可能。
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應成為進行時間、博眼球的炒作概念。而應當被理性看待,作為分析收入差距問題、研究完善分配製度的基礎資料。
只有當每個家庭真正獲得可感知的收入增長時,這個資料才會變成可信的現實反映。否則,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過是一組光鮮的數字,並不能代表十幾億普通人的真實收入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