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行政處罰公示顯示,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規定和違反客戶備付金管理規定,被央行警告,罰款1540萬元。上述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日期為2024年2月2日。
對此,中國銀聯表示高度重視,誠懇接受,堅決執行,嚴格落實整改要求。目前,已按照金融監管部門的指導要求,查詢不足,並舉一反三,積極推進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和長效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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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中國銀聯7人收到央行罰單。
其中,時任中國銀聯業務運營中心總經理徐某忠,業務運營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萬某峰因對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這一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警告並分別罰款20萬和16萬。
時任中國銀聯風險控制部總經理郭某、時任中國銀聯業務部總經理魯某軍、時任中國銀聯業務部分管負責人李某和時任中國銀聯業務部副總經理郭某皞,因對違反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規定,被警告,分別罰款8萬、50萬元、50萬元和32萬元。
時任中國銀聯業務部總經理韓某軍因對違反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規定和違反客戶備付金管理規定這兩項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罰款40萬元。
銀聯表示,下一步將始終嚴格遵守各項監管制度,嚴格履行銀行卡清算機構職責,堅守合規與風險底線,守正創新,推動支付產業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