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售即售罄,一票難求”,鐵路部門百般解釋,老百姓為何不買賬,實事勝於雄辯,解釋於是就顯得蒼白無力。我們來一一拆解,看看誰是騾子,誰又是馬!
1,關於“官方售罄,不可能會有餘票。”
售罄一定不會有餘票嗎?我說不一定。第一,如果鐵路公司有兩本賬,名賬和暗賬呢?名賬是售罄,暗賬是加價交易,反正一般人也知不道。就像一個公司,有兩本賬一樣。第二,如果鐵路公司,分線下售票和線上售票呢?線上可以售罄,線下可能也會有餘票,加價購票就有可能。第三,如果鐵路公司,分時間段預售,先放一批,再放一批或多批,也可能售罄還會有餘票,搶票加價售票也有可能。鐵路公司自己也說,會“預留一部分票”,所以售罄也可能有餘票。所以鐵路公司的解釋,“售罄,不可能有餘票”,不能成立。
2,關於“1,網路上所傳的“大量空座”現象,實際上並非全線、全時段的情況,而是部分列車、部分割槽段在特定時間出現的。2,為了照顧中途站旅客,鐵路部門會預留一部分座席”。
這個解釋也矛盾重重。首先,它承認有大量空座現象,只是它進一步解釋它的原因:“是部分列車部分割槽段,特定時間”,有“大量空座”已是不爭的事實。既然售罄,為何還有大量空座?你是一個車廂挑著座賣嗎?既然售罄,為何還有預留?不是說“售罄,不可能有餘票”嗎?該賣的票不賣,你還預留給誰?賣票你還分短途長途嗎?短途乘客難道就沒權乘坐火車了嗎?寧願空座也不賣給短途旅客嗎?買短途坐長途也是被逼出來吧?如果怕逃票,敢問現在還有逃票的嗎?你論證過預留的合理性嗎?你論證過它的公正性嗎?好像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3,關於“搶票軟體提交的候補需求最終需要進入12306候補佇列,而12306系統的候補是按訂單生成的時間順序兌現,搶票軟體無法將其排在後面的候補需求調整至前列。”
進入候補,等於說目前已經沒票了,售罄。候補的票來源應該有二:一是,退票;二是,釋放的預留的票。關於第一種情況,搶退票,也即12306上普通客戶和第三方軟體作為一個整體搶退票。如果某列車,退票只有一張,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好像手快,網速快,得票。有沒有“同時”的可能?完全有可能,如果同時呢?這個算法系統怎麼做的?如果同時是第三方軟體優先嗎?還是普通購票人優先?如果多張票,多個人,多個第三方軟體搶,那複雜的多,但離不開基本模型。第二種情況,搶釋放的預留的票。這個門道多些。誰也不知道,預留了多少票,誰也不知道,何時釋放,是一次釋放,還是分次釋放,還是第三方軟體高價買就及時釋放,不買就不適放,還是這些預留票都暗地裡變成加價票,好像誰也不知道,估計也不會讓別人知道。
4,關於“從未授權第三方平臺售票”。
懷疑鐵路公司授權第三方售票不是空穴來風。你看,你自己都說會預留一部分票,那這預留的票怎麼公開、透明、公正的開售,誰也不知道。還是直接劃或分次,分時間段化給第三方軟體,變成加價票,好像不清楚。但是從加價就能買到票,可以推知一二。
5,關於“第三平臺也是在12306上搶票,只不過他們有強大的伺服器和技術,比普通人更會利用規則,合法但不厚道。”
他們有強大的伺服器和技術不錯,但是12306候補搶票功能難道不強大嗎?都是專家、精英,難道是青銅!國家花大價錢請青銅幹嘛呢?第三方軟體比普通人會利用規則不假,但是普通人也是透過12306的候補功能最佳化購票,難道12306不會利用規則嗎?還是專門設定漏洞,讓第三方軟體鑽空子?至於“合法但不厚道”,發言人又不是專門的法律監督部門或者法律專業人員,又沒有專門調查、研究、鑑定,你怎麼就敢斷定它合法?你鑑定過購票演算法還是比較過兩者之間的購票演算法?說合法為時尚早或者過於武斷吧!前有劉志某,後有盛光某,……,想必那時也是排著胸脯說合法合規吧!
想弄清“放票即售罄,一票難求”原因並解決,並不困難,難題在於部分人不想斷了這個財路,於是問題複雜起來。所以,即使12306排著胸脯左右而言他地回應,老百姓也並不買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