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是市場經濟所產生的一種產物,拆遷房是政府對市場需求用地而採取的一種改善方法,兩者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商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拆遷房有些可以上市拆交易,而有些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對於普通的消費者,在購買房子的時候一定要認準哪些能上市交易,哪些不能上市交易,為了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證,我們在購買的時候一定要認準了,不能讓自己辛辛苦苦掙的錢打水漂了。
接下來就透過這篇文章來具體分析一下商品房與拆遷房的相同與不同之處。
接下來,我們從性質不同,購房壓力不同、產權不同,市場供需不同、房屋品質與裝修程度不同等四方面來分析。
一、性質不同
商品房是開發商從政府手上透過競拍的方式購買的土地,然後透過各種審批報備自行建設銷售,自負盈虧的方式來對市場進行銷售,但最終是以盈利為目的。
有些商品房會出現辦了按揭,交不了房,出現爛尾的現象,使百姓幾十年辛辛苦苦掙的錢覆水東流,主要是因為我們的商品房是允許期房銷售的,開發商辦好四個證件就可以蓋好售樓部即可期房銷售,這四個證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用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拆遷房是政府根據城市發展的需求,在舊城改造拆遷時,對被拆遷人員所提供的一種安置用房。
這種房子屬於政府的性質,基本上不會出現爛尾的現象,保證老百姓的權益最大化,且還會讓老百姓“佔一點便宜”。
二、購房壓力不同
商品房可以按揭購買的方式來支付房款,拆遷安置房很多時候需要全款購買,所以對於老百姓購房的壓力是不同的。
商品房有些地方只需要首付20%即可購房,其餘的購房款透過銀行按揭貸款的性質支質,比如100萬的購房款,消費者只需要支付20萬即可買房,有些地方甚至零首付購房。
拆遷房有些時候在房子建設的時候就需要消費者支付20%的房款,交付時再支付所有的拆遷購房款。
因為很多地區的拆遷房也是需要消費者支付,政府一部分補貼費用的,比如溫州地區的拆遷房,有產權的一個平方,消費者需要支付政府1700元,這類拆遷房是屬於拆遷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由個人產權的。
三、產權不同
商品房的產權歸購房者所有,購房者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房子具有合法擁有與支配的權利。
拆遷房的產權歸拆遷者所有,很多時候不能上市交易,而且它的產權很多時候是集體產權,有些地方叫農民公寓,有些管理嚴的地方只能用來自住,不能出租。
即商品房是由個人產權的;拆遷有些地方有個人產權(不能交易),有些地方沒有。
拆遷房有個人產權呢,一般屬於定向商品房,政府拆掉老百姓的合法房子,然後老百姓按一個平方多少元從政府手上購買定向商品房,總體來說老百姓是佔有優勢的。
四、市場供需不同
商品房是根據開發商自己公司的預測與決策所決定的,價格是由開發商自己所決定的,但它也是根據市場的變化而變化。
如果商品房供的少,需求量大,那麼它的價格很可能是虛高的,這時老百姓還會大量的買進;一旦供的多購的少,那麼開發商很可能會降價或虧本銷售,以保證房子變現,公司能正常運營。
拆遷房是根據政府對拆遷房子的地點與戶型,在差不多的區域,甚至好一點的區域,對拆遷房進行規劃與安置,它供需關係受政府的調控,價格不會大起大落,一般趨於較穩定。
五、房屋品質與裝修程度不同
以前的商品房是以毛坯的性質交付給業主,內部裝修由業主自行解決,開發商只是解決了基礎的水電與門窗;現在的商品房是以精裝修的方式交付給業主,只需要簡單新增一些家電即可拎包入住。
商品房的房屋質量,安全性,裝修檔次都要高於拆遷房,很多都以居住改善型為主。
拆遷房一般解決的就是房屋的居住屬性,內部基本沒有裝修,是以毛坯的形式交給拆遷戶。
以上就是商品房與拆遷房的五項主要區別,但是在一些經濟發達的城市,普通商品房與一些優質的拆遷安置房在各方面屬性都沒有區別,也是說拆遷房等同於商品房,大家在購買這兩類房子的時候,一定要區分以上五點情況的不同,不要貪圖便宜,盲目的購買,最終導致辛辛苦苦掙的人民幣覆水東流。
如有不同意見,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