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滬深交易所宣佈,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平穩落地。此前,滬深交易所建立起針對量化交易的專門報告制度和相應監管安排,已於2023年10月9日正式實施。滬深交易所稱,目前上述制度已平穩落地,存量投資者已按要求如期完成報告工作,增量投資者落實“先報告、後交易”的規定,各方報告的質量總體符合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量化交易監管打下了基礎。滬深交易所表示,將結合報告資訊,持續加強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的監測分析,動態評估完善報告制度。此外,滬深交易所表示,將加強與香港交易所的溝通。滬深交易所明確了滬深港通北向投資者的報告安排,將北向投資者量化交易納入報告範圍。近年來,隨著新型資訊科技廣泛運用,量化交易已成為重要的交易方式。市場人士認為,量化交易有助於為市場提供流動性,促進價格發現。但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相對中小投資者存在明顯的技術、資訊和速度優勢,一些時點也存在策略趨同、交易共振等問題,加大了市場波動。從國際經驗看,境外市場普遍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實施更為嚴格的監管,以防範對市場秩序造成負面影響。在此背景下,2023年9月1日,滬深交易所釋出關於股票程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加強程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完善程式化交易報告與管理制度。兩則通知自2023年10月9日起同步施行。其中,通知列舉了交易所對程式化交易投資者的重點監控事項。包括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證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繫統安全的異常交易行為;最高申報速率達到每秒300筆以上,或者單日最高申報筆數達到20000筆以上的交易行為;多隻證券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明顯異常,期間程式化交易大量參與的;交易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事項。同時,通知明確了交易所可以對高頻交易提出差異化管理要求。具體包括調整異常交易認定標準、增加程式化交易報告內容等。如明確程式化交易投資者最高申報速率達到每秒300筆以上或者單日最高申報筆數達到20000筆以上的,交易所可以視情況採取調整異常交易認定標準、增加程式化交易報告內容等措施。對於下一步工作安排,滬深交易所表示,將堅持以投資者為本,把維護公平性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借鑑國際監管實踐,趨利避害,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監管安排,包括嚴格落實報告制度,明確“先報告、後交易”的准入安排;加強量化交易行情授權管理,健全差異化收費機制;完善異常交易監測監控標準,加強異常交易和異常報撤單行為監管;加強對槓桿類量化產品的監測與規制,強化期現貨聯動監管。同時,進一步壓實證券公司客戶管理責任,完善與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協作機制,加強對量化私募等機構的交易監管等。此外,滬深交易所將加強與香港交易所的溝通,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明確滬深港通北向投資者的報告安排,將北向投資者量化交易納入報告範圍。對於影響市場秩序的異常交易,滬深交易所將堅決採取自律管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將上報證監會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