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公佈一批行政處罰資訊,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蒙商銀行)及10名責任人被開出罰單,合計被罰930萬元。
以下為處罰原文:
公開資料顯示,蒙商銀行成立於2020年4月30日,是為了穩妥處置包商銀行風險、最大限度保護客戶和員工合法權益,設立的一家城市商業銀行。
該行註冊資本200億元,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公司會同建設銀行、徽商銀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包頭市財政局,以及部分有實力的國有企業聯合發起設立。
該銀行定位於城市商業銀行,經營範圍限定於內蒙古自治區內,主要服務內蒙古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是內蒙古自治區註冊資本規模最大的國有全資地方城商行。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