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人:Happy小雅
編輯:鹿敏
投稿編號:180
我家和大多數有孩子的家庭一樣,在市區買了一套學區房。籌劃買房之前,我們對市裡的房子質量一竅不通,住慣了農村自建房的我們,對噪音也完全沒有體會。後來聽一起買房的人說,我們這裡的房子質量都不太好。俗話說一分價錢一分貨,別墅豪宅咱們買不起,沒錢只能先將就。
一轉眼我們將就了三年,除了發現裝修有點瑕疵(精裝修難免偷工減料),其他方面倒是真沒遇到有什麼問題。總體來說,入住後的三年裡我們的居住滿意度還是比較高的。只不過後來遇到了噪音擾民問題,滿意度瞬間跌到谷底。
說到噪音擾民,我必須隆重地介紹一下我的鄰居們。我家隔壁住著一家五口,他家孩子比我家的大幾歲,是鋼琴擾民的主力。我家樓上住了一家三口,他們家是玩古箏的。我的樓下是出租房,第一批租戶在這開了一個無證經營的書畫班,週末和節假日會有十多個孩子來上課,一上就是一天,我家想睡個午覺根本不可能。
在鋼琴擾民之前,我與樓下的書畫班已經鬥爭了半年。我把12345、市場監管、教育局、消防、城管和住建房管的電話都打了個遍,在明知樓下住戶是無證經營和非法住改商的情況下,這些部門依舊拖了我半年。樓下的書畫班被迫搬走後,房東就把房子託管給了中介,後來的租客都是比較安靜的。
鋼琴擾民是從2023年春節後開始的,距今已經一年多了。我知道隔壁有一臺鋼琴,但前幾年沒聽到他家彈過。有一天晚上,我家剛吃過晚飯,我正坐在客廳給孩子看作業,聽到有琴聲從孩子的次臥傳來。我家次臥的牆就是隔壁客廳的牆。也就是從那天開始,隔壁的鋼琴聲成為我家晚飯後的“常客”,影響我家孩子寫作業,更影響到了我家的安靜生活。
我想盡一切辦法和隔壁孩子家長溝通,希望他們晚上不要彈,但是他們理直氣壯地告訴我:彈琴不是擾民,琴聲不屬於噪音。物業來勸我別投訴,因為小區裡彈琴的家庭很多,不可能讓他們不彈。這時我就想到魯迅的那句話:從來如此,便對嗎?但是我說話根本不管用,反而被他們說成是一個“不通情理”和“矯情”的鄰居。(業主群裡有人說彈琴是小區文化素養高的體現)
為了減輕琴聲對我家孩子學習的影響,我們互換了臥室,我和我老公搬到了次臥,讓孩子睡主臥。後來我們把主臥的房門換成了隔音門,效果很好。我們在次臥測到的琴聲能達到60分貝,換過隔音門的主臥測到的是40分貝,已經聽不到鋼琴聲了。可是我家憑什麼要這麼做呢?彈琴擾民的家庭任何隔音措施都不做,反而讓受打擾的鄰居花錢裝隔音門,這是哪門子的文化素養高呢?
自從隔壁彈起鋼琴後,樓上的古箏也加入了這場文化素養大比拼。隔壁的鋼琴是每晚七點到九點,樓上的古箏是八點到十點,主打一個你方唱罷我登場的層次感。相比隔壁的鋼琴,樓上的古箏穿透力更強,主臥的隔音門也擋不住了。這時我只能繼續想辦法投訴,從物業到居委會,一遍一遍地反饋,一遍一遍地失望。
居委會那個主任對我說,既然沒辦法讓別人不彈,不如也讓你家孩子學個樂器吧,這樣大家就扯平了。我不知道這個主任是認真的還是開玩笑,我後來告訴他,不是每個孩子都適合學樂器,為什麼人家學了,我家也要學呢?而且我家隔壁和樓上這兩家的孩子,只是瞎玩玩的,鋼琴是照著影片課程自學的,古箏只是每週去店裡上一節課,然後回家自己練。所以他們的琴聲一直是亂七八糟的,離入門還差十萬八千里。
經歷了幾個月的琴聲摧殘後,我老公終於爆發了,他打110讓警察來幫我們調解。我們的訴求是晚上八點後停止一切樂器擾民。隔壁孩子的媽媽陰陽怪氣地跟警察說同小區有的孩子能彈到晚上十點,她家孩子只彈到九點,已經是很照顧鄰居的感受了。樓上的媽媽說孩子寫完作業已經八點多了,她堅持晚上一定要彈到晚上十點。後來警察到我家說,晚上十點前都不算擾民,讓我們以後如果晚上十點後發現還有人彈琴再聯絡他們。
既然報警也沒用,我老公當天晚上就出去買了一把橡皮錘,專門用來在晚上十點前砸牆砸天花板的。可是我家剛砸幾下,隔壁的媽媽就來敲門了,問我們是不是在敲牆?多麼可笑的雙標行為,只許你家彈琴擾民,不許我家砸牆嗎?你家也嫌吵了嗎?我就直接回復她,警察說的晚上十點前不算擾民。我們砸的是次臥與隔壁的公用牆,隔壁和樓上都能聽到,但是也影響了樓下,大概只砸了半個月,我們就停止了。
相比隔壁的雙標,樓上這戶的態度稍微好一點。我們在前期溝通中要求樓上做古箏的隔音措施,樓上的孩子媽媽加了我老公微信,讓我們給她指導怎麼做隔音。後來我們砸過牆之後,樓上迫於砸牆的威力,跟我們談了一個隔音方案,在次臥貼隔音棉。我和我老公也不知道貼隔音棉到底有沒有用,於是專門去諮詢了做隔音的公司,我們得到的資訊是隻貼隔音棉沒用,然後我們又看到了一款靜音艙產品,可以用來作為家庭琴房,但是價格比較貴,樓上不能接受。自此樓上和隔壁這兩戶擾民家庭徹底與我家斷絕了溝通。
我們沒有別的維權方法,只能再去物業和居委會。物業經理讓我們和樓上分擔靜音艙的採購費用。我們不同意,憑什麼他們練琴不做隔音,還要讓我們花錢買靜音艙?我家的錢不是颳大風刮來的。到了居委會,還是那個讓我家孩子也學樂器的主任,提出的想法更離譜,他讓我們在家多聽聽音樂,讓我們的耳朵適應音樂,這樣就不會覺得別人的音樂吵鬧了。
每次去物業和居委會,我們總能收穫這種超出三觀的奇葩言論。再說報警這方面,我們並不指望警察能幫我們什麼,出於對人民警察的信任,我們只想讓警察幫我們做中間人組織調解。但是警察介入後,我家居然變成了“沒事找事”的一方,前後幾次報警的處理結果都是打壓我家,讓我家“閉嘴”。最後一次報警,我提出要去法院起訴,警察站在彈琴的家庭立場說,法律沒有不讓彈琴,去法院起訴不了。我就不信邪,馬上去找了律師諮詢應該如何起訴。
律師的建議是讓我們先收集擾民琴聲的錄音錄影,我們買了錄音筆,家裡自備分貝儀。每天只要他們彈琴,我們就錄,錄了一個星期,大部分情況下,隔壁鋼琴聲在我家次臥是肯定超標了,樓上的古箏在我家客廳有一半以上是超標的。根據《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規定,像我們這種小區,屬於一類聲環境功能區,在臥室裡夜晚不能超過30分貝。實測兩家的琴聲最高值60分貝左右,超過標準近一倍。
根據這份標準規定,夜間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這就是為什麼警察說晚上十點前不算擾民的原因。但他們不知道白天也有噪音標準,A類房間白天40分貝屬於噪音排放限值。我們哪怕不按晚上的噪音標準去衡量,就算拿白天的標準來參考,隔壁和樓上的琴聲也都是妥妥的超標。經歷了一年多的維權,我們的訴求非常簡單,晚上八點後停止琴聲就行了,節假日下午半天都可以彈。
去年年底,律師打來電話說自己做的錄音還不能作為證據,需要我們找鑑定機構出報告。但是本市沒有鑑定機構能做鋼琴噪音鑑定,我們再去找了環境部門諮詢,他們說就算找到了鑑定機構,也不能出具超標的鑑定報告(沒有說明原因)。這讓我們的心情很糟糕,律師說這種情況下,就算提交訴訟也是很大可能無法立案的。
起訴之路遇阻後,我們帶著律師再次回到了居委會。我們提出舉辦一次協商會,把隔壁和樓上兩家都拉上。事到如今,我們已經沒有精力去爭吵了。我們把這次協商會作為最後一次面對面溝通的機會,但是另外兩家不願跟我們協商。居委會主任和物業經理多次上門勸說,他們才同意去樓下站著聊幾句,這與我們設想的協商會完全不是一回事,他們盡一切可能來敷衍我家,言語裡沒有半點讓步,堅持想怎麼彈琴就怎麼彈。
今年1月起,我們正式開始空房反制了。我們在學校附近租到了一套頂樓(房東曾經也是噪音受害人群,他有三套房,另外兩套都有不同程度的噪音,這套頂樓一直是他自住的,但今年他家把另外兩套房賣了,在郊區買了別墅,我真是太羨慕了)。這套頂樓所在的小區也是學區房,但是隔壁和樓下鄰居都沒有彈琴的,這對於我來說已經是夢中情房了。
非常解氣的是,自從我們搬去頂樓後(空房反擊一直在播放古典交響樂專輯),隔壁的媽媽就一直在業主群裡抱怨他們聽到了噪音,有鄰居問她聽到了什麼聲音,她說是一陣陣音樂聲,於是很多人說音樂聲不算噪音。樓上的媽媽屬於牆頭草,她知道我們搬走後反制他們了,她就來討好我們,又來聊起了靜音艙的事,她還答應說年後要買靜音艙給孩子練琴。但是據我所知,她家在寒假期間每天晚上彈琴到十點多,隔壁倒是從來都沒彈這麼晚的。
所以到今天為止,我還住在租的頂樓,雖然隔壁在寒假期間讓物業來找我們談過一次,他們的意思是過完寒假會調整孩子的作息,會盡量調整晚上彈琴的時間,滿足我家的訴求。但是我覺得如果要改,寒假不能改嗎?非要等到開學後再改嗎?大家好言好語協商的時候,我們一直強調只要晚上八點後不彈琴,我家就不找他們了。這麼簡單要求,他們不是做不到,只是不想做而已,不給他們嚐點厲害手段,他們是不會重視我們的。
我希望藉助安靜之家這麼好的平臺,把我的個人經歷告訴大家。我看過很多關於樂器擾民的投稿,但都沒有很好的維權辦法,最後都是透過強硬手段逼對方回到協商流程的,其實我也不例外,現在正處於反制階段,接下來就是等一場協商會。說實話這個公眾號是我的律師朋友推薦給我的,可喜的是我知道被樂器噪音困擾的人不止我一個,可悲的是律師也沒辦法幫我們維權。
最後我想徵得傅老師的同意,幫我也發一個投票。如果大家看完我的經歷,覺得我的訴求到底過分嗎?
投票連結請轉:學區房裡的“奪命”琴聲,噪音擾民維權多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