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大年初一,全國人民都在歡慶龍年春節。在這個歡樂祥和的日子裡,一位廣西的寵物博主釋出了一條影片稱,自己的愛犬旺財被人剁碎吃掉了。
據博主稱,旺財是初一下午走的,上午還在家的,午飯時間,博主帶旺財去叔叔家吃飯,喝多了點,就回家睡覺。結果睡醒狗就不見了,博主找到隔壁村,到的時候,旺財已經被剁碎裝盆裡了。
博主稱,自己的父親不讓追究,他選擇尊重父親的意願。因為這家人是他父母認的表親,平常有來往。
說實話,如果對方知道是你家狗,還打來吃了,那麼他肯定料定了你們家不會為了這件事予以追究,或者撕破臉。俗話說你敬我一分,我也為你著想,但是你不能拿著我的感情來威脅我,吃定我。
怎麼說呢,人家尊重你,就不會吃你的狗狗。你在別人吃你狗狗的情況下,還要選擇不追究。也許人家就是拿準了這一點,才像欺負軟柿子似的欺負你。正應了那句諺語: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如果人情世故帶給你的只有不幸,那你何必委曲求全?認的表親,壓根不是親戚。打狗還得看主人,但凡他在乎一點,都得考慮考慮,何況是大過年的都不怕鬧矛盾。
不表明你的態度,他們就會欺負你!有些人有些事不用慣著,面子能吃還是能用?不惹事,但是也不能怕事。
寫在最後
曾經看過一個網友講述自己的故事,小時候他家裡養了一隻小狗,非常忠厚,長得也很好。很聰明的,遇到壞人就會叫,但遇到那些喜歡摸它的人,它脾氣很好,讓大家隨便摸它,擺弄它也行。甚至被小小的狗欺負,它也不還口的。
但是有個所謂的親戚想吃狗肉,他死活不同意,但家裡還是殺了狗。他很傷心,說“那是我的狗,我不吃!”但那位親戚卻跟他的父母挑撥離間說他不聽話,不吃的話餓他兩頓就行。他的父母第一天晚飯,第二天早飯都不給他吃,也不讓他出去,其他人給他東西吃,也被父母沒收了。後面他太餓了,就只能吃了那碗狗肉。然後他爸媽又壓著他給親戚道了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