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判定:國家應對“加溼器殺菌劑事件”受害者進行賠償
時隔近十年,韓國法院6日終於判定,國家應對“加溼器殺菌劑事件”受害者進行賠償。
據韓聯社報道,2008年至2011年,部分韓國消費者在使用加溼器殺菌劑後患上原因不明的肺部疾病。一些受害者2014年向國家和加溼器殺菌劑製造商索賠。法院於2016年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製造商的賠償責任,但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原告對國家的索賠請求。10名原告中5人不服,提起上訴,再次向國家索賠。
6日,首爾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判國家向3名原告分別支付300萬至500萬韓元(100萬韓元約合5410元人民幣)不等的賠償金。法院認為,相關公務員在審查及公佈化學物質有害性的過程中,行使裁量權的行為明顯缺乏合理性。
2011年被曝光的“加溼器殺菌劑事件”在韓國產生極其負面的影響。韓國《京鄉新聞》稱,社會慘案特別調查委員會估計,加溼器殺菌劑致死的案例可追溯到幾十年前。1994年至2011年間,韓國共有2萬人因為使用加溼器殺菌劑死亡,95萬人遭受包括肺部疾病在內的健康損害,這堪稱一場全球範圍內規模空前的化學災難。
據韓國《EDAILY》6日報道,多個受害者家屬團體和市民團體當天就判決發表聯合宣告稱,國家對化學物質和日化產品安全管理的不到位、生產者和銷售者責任缺失,是造成加溼器殺菌劑災難的核心原因。宣告稱,18年間,多家韓國和外國企業銷售了1000萬件新增有毒物質的產品。宣告肯定法院判決的司法意義,但認為該判決僅侷限於少數受害者,且賠償金額很小。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