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在臺灣金門附近海域發生了一起惡性事件,臺灣海巡署在所謂的“執法”過程中造成兩名中國大陸漁民死亡。
臺灣海巡署2月14日晚間稱:其第十二巡防區第九海巡隊CP1051巡防艇,下午1時45分左右,在金門北碇東1.2海里區域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艘大陸籍漁船越界捕魚,立即執行驅離。
海巡署表示,雙方於追緝過程中,大陸籍漁船蛇行躲避,不慎造成漁船翻覆,4名大陸船員落海。CP1051巡防艇立即展開搜救並陸續救起2名船員,隨後又找到另外2名落海失去意識的船員,這兩名失去意識的船員被緊急送往金門醫院搶救但最後不治身亡。目前生還的兩名船員還在金門海巡隊進行偵訊。
有臺海巡官員指出,過去大陸漁船越界捕魚,海巡隊出動驅趕,從未造成傷亡事件,這次造成2名大陸船員死亡的事件還是首例。
他介紹說,海巡隊遇到越界捕撈時,往常就是直接驅離。如果導致越界漁船翻覆船員落海,除非是有碰撞,要不然就是越界漁船為了躲避驅離採用蛇行的方式運動,至於“4個人同時落海”是很不好救援的狀況,送醫不治死亡也跟搜救時間有關。
針對14日下午福建一艘漁船在金門海域遭臺海巡署驅離,導致2名船員死亡的事件。大陸國臺辦表示強烈譴責並要求臺方立即查明事件真相,並協助遇難漁民家屬妥善處理善後。國臺辦向遇難同胞及他們的家屬表示深切哀悼與誠摯慰問,認為這起事件嚴重傷害了兩岸同胞感情。
近些年臺灣當局一直以“越界”捕撈為藉口扣押大陸漁船。國臺辦曾多次表示,臺灣當局應當尊重兩岸漁民在傳統漁區作業的事實,尊重正常生產作業的大陸漁民權益,停止無端扣押大陸漁船的做法,保證相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國臺辦表示,大陸多年來為保障兩岸漁民正常作業做了大量工作,在沿海設立臺灣漁民接待設施,為臺灣漁船和漁民提供避風、補給、搶險、救助等幫助。然而,臺當局以各種藉口強力扣查大陸漁船,以粗暴危險方式對待大陸漁民,是導致這宗惡性事件發生的主因。
這起惡性事件發生後臺海巡署還揚言,為加強取締越界大陸漁船,海巡署將“結合優勢能量,擴大威力掃蕩”,針對金門、馬祖、澎湖及北方三島海域等越界重點區域,適時規劃擴大威力取締勤務,並調派大型艦船支援,嚴格取締越界漁船,依法究辦。並聲稱將“運用六大手段,強力執法”彰顯所謂的“執法權威及嚇阻效果”。
這次罕見的大陸漁民死亡事件中,臺海巡隊有“執法”過當的嫌疑,海巡艇在追緝過程也存在“撞擊”大陸漁船的可能。
因此,臺當局當前要做的不是什麼“威力掃蕩“,而是要公開所謂“執法”過程的現場影片,查明大陸漁民死亡真相併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