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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軍工產品在世界上是以“物美價廉”“皮實耐操”而著稱,其中以巴基斯坦使用的“梟龍”尤為知名。
但是卻很少有人知道,被我國廣大網友親切地稱為“六爺”的殲6,當初也曾經創造出了“出口暢銷品”的佳績。
不過,在眾多購機國家中卻也有“異類”,買了殲6卻不給錢,我國七次追債沒有結果。
那麼,後來的結果怎麼樣了呢?
曾經叱吒風雲的“六爺”
20世紀50年代,以美國和蘇聯等軍事強國為首的國家都開始爭相研究超音速戰鬥機。
先是美國的YF100在1954年正式服役,隨後蘇聯的米格19也開始列裝戰鬥序列,緊接著英國法國和瑞典都紛紛宣佈擁有了超音速戰鬥機。
我國自然也想擁有先進的超音速戰機,不過自主研發對當時我國來說又是談何容易。
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的工業能力只能用“低下”來形容,甚至在開國大典時飛越天安門城樓上空的飛機,都是因為沒有人能維修繳獲飛機才不得不選擇“飛兩次”的方法來“湊數”。
在抗美援朝結束之後,一部分留洋海外的科學家和工程師紛紛回國,蘇聯又因為戰略合作關係向我國提供了裝置和相關專家的“援助”,那時候開始我國的工業水平才有所回升。
不過,儘管有蘇聯專家的幫助,但對於獨立設計研發世界尖端科技的噴氣式超音速飛機來說,還是有相當大的難度。
當時我國空軍的主力戰機還是在抗美援朝後期購買和接受蘇聯援助的米格15系列亞音速戰機,以及少量蘇聯已經停產的米格17。
為了能夠儘快彌補和西方軍力上的差距,當時中央軍委只能考慮從蘇聯“尋求幫助”。
原本我國準備仿造蘇聯的米格17噴氣式飛機,但當時蘇聯的相關生產線都已經停產改為生產米格19和更為先進的米格21,所以我國乾脆“將計就計”,提出了引進米格19生產線的想法。
從1954年10月開始,瀋陽飛機制造公司先後接到了代號為“東風101”和“東風103”的研製工作,兩者先後根據米格17和米格19開始進行仿製。
不過,因為米格19要更為先進,所以在1958年首飛之後出現了質量和資料方面的問題,只能停飛、改造,在1963年才最終定型、交付空軍。
與在1956年就已經投入量產的“殲5”噴氣式戰鬥機相比,“殲6”兩臺發動機所提供的動力更大、速度更快,並且在23mm的航炮之外還能夠搭載空對空導彈和空對地導彈,作戰功能更加全面、打擊能力也更強。
從1958年開始,為了迎合多種戰鬥要求,我國先後在殲6的基礎上研製了截擊機、高空截擊機、夜間截擊機、戰術偵察機、教練機等多種機型,在陸軍和海軍部隊中大量服役,成為了當時我國戰鬥機中的主力。
慕名而來的出口訂單
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世界的格局發生了一定的改變。
因為蘇聯意識形態的改變,在社會主義陣營中也出現了一些裂痕,其中阿爾巴尼亞就是堅定支援我國的社會主義國家之一,阿爾巴尼亞也因此受到了“蘇修”的壓迫。
為此,中國對阿爾巴尼亞給予了大量的援助,其中就包括殲6和殲6教練機在內的戰鬥機。
儘管殲6在阿爾巴尼亞並沒有取得出色的戰績,但是卻讓當時許多輕視中國的國家都對殲6引起了一定的重視。
真正讓殲6揚名的,還是要“感謝”有美軍支援的臺灣。
1964年12月,臺灣國民黨部隊駕駛美軍提供的RF101潛入我國浙江上空,被我國的殲6在9700米高空超音速飛行的狀態下擊落,創造了世界空戰史上首次超音速擊落記錄。
並且在其後的4年之內,殲6在我國領空上創造了對戰美製戰機22比0的戰績。
雖然這其中不乏國民黨部隊的“豬隊友”操作,但是殲6在面對包括美製F104重型超音速戰鬥機和“鬼怪”F4重型戰鬥機在內的美國王牌戰機,在效能方面絲毫不落下風。
而且還在援越抗美時在越南上空直接擊落了美國人駕駛的戰鬥機,這不得不讓西方各國刮目相看。
第一個向我國購買殲6的國家,是和印度已經發生過兩次戰爭的巴基斯坦。
在看到我國殲6所取得的戰績之後,正在被美國實施“武器禁運”的巴基斯坦便考慮從我國進口一批飛機,以應對從數量上佔據優勢的印度空軍。
1971年,第三次印巴戰爭爆發時,印度信心滿滿,因為當時印度有包括米格21和蘇7在內的戰機625架,而巴基斯坦卻只有285架,並且還是美國的亞音速戰機和蘇制戰機“仿製品”的殲6。
然而,實際的戰況卻讓印度和蘇聯都大跌眼鏡。
在12月4日凌晨的戰鬥中,在巴基斯坦拉提夫少尉等人的操作下,殲6直接擊落一架、擊傷一架華約國主要機型蘇7,而且還出現了當時仍然在英國擔任主要機型的“獵人”超音速戰鬥機被殲6追上“撞毀”的情況。
可見,從1965年開始在我國接受殲6駕駛培訓的巴基斯坦飛行員們,不僅學會了駕駛飛機,而且還學會了我國“空中拼刺刀”的犧牲精神。
在第三次印巴戰爭中,無論是高空截擊、還是空中纏鬥、亦或是在低空“狗鬥”,殲6的表現都讓人驚詫不已。
在戰後不僅巴基斯坦繼續大量購買殲6、增建維修流水線,其他的國家也開始考慮購入殲6,其中就有非洲的“不發達國家”小國索馬利亞。
“那就換點東西吧”
索馬利亞是一個非洲小國,1960年從英國的殖民統治下宣佈獨立之後便一直保持著“動盪”。
1976年西亞德成為索馬利亞民主共和國的新任總統之後,便與周邊的衣索比亞發生了“歐加登戰爭”。
急於增加空軍實力的索馬利亞到處尋找能夠符合國情的“易操作、好維護”尤其是“價格低”的戰鬥機,而已經在桑尼亞、尚比亞以及蘇丹空軍大顯身手的殲6就成為了首選。
1979年,索馬利亞副總統訪華時對我國表示了準備購買戰機的意向。
當時我國剛剛實行改革開放,這樣一筆武器訂單不僅能夠為我國帶來一筆重要的外匯進賬,更主要的是能夠為我國在國際上贏得聲望,所以當時馬上就引起了我國外交部的重視。
在經過幾輪考察之後,索馬利亞方面表示準備購買我國26架殲6,我國也在價格和配套措施的方面做出了極大的讓步。
在中國航科技術公司的代表團到索馬利亞進行考察之後,雙方簽訂了軍機購銷合同。
然而,這個合同的推行卻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順利。
原來,我國在交付了4架首批戰機之後,索馬利亞卻開始“賴賬”,用各種理由拖欠尾款。我國還先後7次派出代表去“催款”,不過卻始終沒有能夠如願。
的確,索馬利亞本身除了畜牧業並沒有什麼支柱產業,雖然有一些礦產資源卻並沒有開發,工業產能也極其落後,所以即便到現在那裡也是世界有名的“貧困戶”。
鑑於索馬利亞的那種“特殊情況”,我國在訂單方面再次做出了讓步,但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用“廢品”來換。
在我國代表團到索馬利亞考察時,發現了索馬利亞部隊被衣索比亞“打殘”的空軍部隊中大量的破舊飛機,其中就有一批獨立建國後蘇聯以“援助”為理由出售的蘇22航空發動機。
索馬利亞沒有技術人員能夠將這款應用在米格23和蘇22轟炸機上面的優秀髮動機物盡其能,只能夠讓它們在木箱裡露天放著,當時我國代表看到它們時外表都已經出現了斑斑的鏽跡。
不過對我國來說,這種發動機卻有著很好的參考價值,能夠為我國自主研發發動機提供重要的引數參考。
當時索馬利亞方面還想用這款已經閒置的發動機來和我國“討價還價”,還想讓我國用132萬盧布一臺的“原始價格”購買,但當我國代表指著俄國當時的合同後面的俄文“半價付款”時,他們又慌忙地聲稱要“再研究研究”。
從那之後,我國代表團和索馬利亞方面進行了長達12輪的談判,不過在“談價”方面,索馬利亞方面似乎並沒有什麼經驗,甚至都能夠被我國代表直接估算出索馬利亞能夠使用的全部外匯儲量。
最終,我國以3310萬美元的價格出售20架殲6戰鬥機、4架殲6教練機、2架殲5教練機以及包括髮動機等零件和維修裝置在內的配套設施成交,當然其中也包括用4架殲6換來的4臺蘇22發動機。
這筆外貿交易的數額雖然放在現在來看似乎並不是很大,但是在人民幣和美元匯率是1.85:1的那個時期,這樣的外匯額度還是十分可觀的,並且我國也因此獲得了被蘇聯當成“禁賣品”的重要發動機,為我國的航空事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結語
如今的殲6,早已戴著一身的勳章從我國部隊中退出服役,我國的航天事業也隨著國家一同騰飛,反觀當初企圖“賴賬”的索馬利亞政府,已經在不斷地國內政治鬥爭中被推翻,索馬利亞淪落成為了除了海盜幾乎一無所有的“特困戶”。
參考資料
[1]《中文:殲6》中國網
[2]《難忘索馬利亞 中國軍機出口索馬利亞紀實》航空檔案2009年06期
[3]《中國殲六戰機海外戰績遠超蘇制米格-19》鳳凰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