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的中美交鋒,一直是美國海軍研究人員研究的重點。美國海軍研究所的4月刊發表了一篇文章,詳細分析了在南沙地區活動的中國漁民的情況。文章說,這些漁民其實都是武裝人員,是海上民兵。但是按照美國現行法律,不能對這些人怎麼樣。所以需要定義,把他們和普通平民區分開,然後就可以採取措施了。美國海軍學者說,美國法律規定的“軍艦”定義是:產權屬於武裝部隊,由政府委派的軍官指揮,執行軍事條令,有明顯的海軍標誌。中國漁船不符合這樣的界定,所以不算是軍艦。這些漁船在南沙海區生產作業,讓菲律賓和美國很是煩惱。如果美菲向中國漁船下手,道義上站不住腳,而且一定會遭到中方名正言順的報復。
但是,所謂的“海上民兵”也是美國人的一面之詞,這些人只不過是普通的中國漁民。在新中國建立之初,確實在漁民中建立了民兵組織,攜帶武器彈藥開展漁業活動。但這只是某個特定歷史時期的特殊措施。當時解放軍海軍力量薄弱、艦艇飛機都很少,漁民出海生產,往往遭到臺灣國民黨海軍的威脅、騷擾和抓捕。建立民兵組織、配發一些輕武器之後,臺灣海軍派遣小艇、快艇,就無法威脅大陸漁民的安全了。隨著時代的變遷,漁民帶槍出海的制度早就取消了。如今在南沙進行漁業生產活動的漁民,是沒有武器的,根本不是什麼“海上民兵”。
美國研究人員之所以對“民兵”這個詞彙如此敏感,是和西方殖民史,以及美國本身的建國史,有直接關係的。大航海時代,英國和西班牙帝國圍繞美洲殖民地,開展了一場黑吃黑的漫長戰爭。西班牙搶先佔領美洲,發現了秘魯的超大銀礦和其他金礦,為西班牙帝國帶來了海量的財富。每隔一段時間,西班牙就要派出大型船隊,把開採出來的金銀送回歐洲,這就是著名的西班牙運寶大帆船。在龐大財富的支援下,西班牙建立了強大的海軍,當時的英國海軍不敢正面迎戰。於是英國王室就採取了卑劣的手段,向巡遊在大西洋的海盜發放私掠證。只要這些海盜帶人帶船前來投效,就封他們為皇家海軍的軍人,任由他們在大洋上追蹤和搶劫西班牙船隊。如果這些人遭到西班牙追捕,只要逃進英國港口,就能得到庇護。西班牙在這種防不勝防的戰爭中吃了大虧,英國卻趁機崛起了。這些私掠船,就是英美文化背景下的“海上民兵”。美國人把中國漁船汙衊成新時代的私掠船,在中國政府的保護下,搶奪島礁、海區和漁獲。
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美國獨立戰爭的起源,是波士頓傾茶和萊剋星敦交火。這兩件事都是北美大路上多如牛毛的私人武裝也就是“民兵”乾的,他們是財團豢養的私兵,專門服務於大地主。雖然這些民兵不堪一擊,但並不妨礙美國文化把這些“民兵”形容成驍勇善戰的武裝。因此,這篇文章把普通的中國漁民定義成“民兵”,目的是為了引發美國決策者的重視。美國海軍的這名研究人員建議,美國軍方不應該把中國漁民當成平民,而應該當成敵軍。這樣就可以依據不同型別的法條,動用軍警武裝力量,來追擊、抓捕甚至殺害中國漁民了。
那麼,美國政府、美軍會接受這個建議嗎?其實,用下三濫手段對付中國的建議,不是第一次出現了。在前兩年,出現過所謂的“對華私掠戰”建議,要求美國政府發放私掠證,允許海盜攔截和搶奪來往於中國的商船,特別是油輪,切斷中國的石油供應。但是,美國政府卻沒有采納。這倒不是因為美國政府多麼有原則,而是因為美國惹不起中國。中國是國際供應鏈的核心成員,對中國進行私掠,就動了全世界的乳酪,後果不是美國可以承受的。把中國漁民當成武裝敵人對待,就意味著要濫殺無辜,挑起和中國的正面衝突。如果戰爭限制在常規領域,其結果是美國被趕出西太平洋。如果升級成核戰爭,結果是全人類一起滅亡。所以,儘管昂撒集團的血管裡流著海盜的血液,但在實力日益強勁的中國面前,也沒有那個膽量重操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