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編輯丨琪談天下
日前,寫了一篇有關京東物流臨時分揀員夜班工作經歷的文章。
引起網友質疑物流公司的用工制度是否合理,是否有違勞動法?
文章是根據一位京東夜班臨時分揀員的工作經歷進行整理的,以下略作闡述。
京東物流臨時分揀員,多是透過勞務外包公司的招聘平臺,或者熟人介紹而來。
工作分為白班和夜班,夜班工作時間為下午6點至凌晨6點,共計12個小時。
臨時分揀員的工資為160元,在工作結束後由勞務外包公司透過微信支付。
若分揀過程中造成貨物損壞,需要按價賠償。
文章的評論區,很多網友分享了自己做臨時分揀員的經歷,問題主要集中在這幾個方面。
1、工作時間長
當事人:夜班分揀員的工作時間為下午6點到次日凌晨6點,共計12小時。
網友表示,12個小時已經算是很輕鬆了,618,雙11,年貨節,都是平均一天要上15個小時左右,從凌晨4點半開始,幹到凌晨1點才下班。
還有網友指出,京東大件區工作平均時間為15小時,現在每天基本早上8點到晚上12點。
2、工資待遇低
當事人:臨時分揀員的工資是勞務外包公司透過微信口頭約定,12個小時160元。
第二天凌晨完成工作後,透過微信支付,並沒有簽訂勞務合同。
這個工資待遇,令很多網友發出疑問:
國內最低工資不是每小時20元嗎?
日結工每天工作12小時160元,每小時才13.33元,工資太低了。
3、工作強度高
當事人:夜班分揀工作的12個小時中,沒有安排休息時間與宵夜時間,上廁所需要提前報告,找人代班。
機器不停,人不停。稍有懈怠,就會擁堵出貨口,導致警報響起。
在網友的經歷分享中,可以瞭解到這個工作強度並非虛言。
有網友說:奧特曼來了都要亮紅燈,特種兵來了幹一天都要休息三天。
也有網友詳細講述了自己的工作經歷:
冬天做夜班分揀特別冷,凌晨三四點的時候最困,只能全靠毅力撐過來。
最後的幾個小時,自己幹嘛都不知道了,迷迷糊糊在幹活。
還有網友說,物流分揀裝卸已經不是能不能吃苦的問題了,是用命在換。
趕上6.18和雙11,真能累死在流水線上。
有位網友在鄭州京東干過半年,今年7月份因年齡超過45歲而被辭職。
他說分揀員的勞動強度比工地累多了,每月倒一次班,平均工資5000多,下班除了睡覺就不想動一下。
4、多數人只幹一天
當事人:工作到12點後,就因過度勞累導致腰痠背痛,耳鳴目眩。
夜班分揀工作結束三天後,四肢與腰部的痛感才略有緩解。
這也是很多臨時分揀員只幹一天,勞務外包公司一直在招聘臨時工的原因。
沒有毅力和體力根本就幹不了這活,認為自己超級能吃苦的人都沒有堅持下來。
有網友發誓,以後挖野菜吃也不會再去做這份工作。
5、各大物流公司均被點名
當事人:聽說順豐好一點,有休息時間,也不收手機。
但網友說:你如果覺得京東分揀苦,就來順豐看看。
很顯然,高時長高強度的分揀工作,不止存在於京東一家。
郵政,德邦,百世,沃爾瑪……都被網友一一點名。
甚至有網友指出,京東12個小時160已經不少了,郵政幹一天才100。
上海百世供應鏈幹了三年的網友表示,京東待遇比百世好太多了。
6、損壞貨物需要賠償
當事人:負責人說損壞快遞物品需要按價賠償,還好沒有打碎任何東西。
但很多人卻因此賠過錢。
踩碎一個泡沫箱子,賠了160。
破損了一個汽車機械油蓋子,賠了240。
還有人是在快下班的時候,打了一箱白酒,一晚上白乾了。
賠過酒錢的並不只一兩位,有位網友說作者寫出了底層人民的艱辛,絕對是幹過。
作者有考慮去親身經歷一下,更能體會到這份工作的不易。
這些網友的工作經歷,引起了很多人對於物流行業用工制度的質疑:
12個小時工作制太長了,還沒有宵夜吃,怎麼頂得住?
一天工作12個小時是不是違反勞動法?
網友認為,這種用工方式極度不合理,快遞公司和外包勞務公司都極度壓榨工人價值,中低層人民都是拿命換錢。
《勞動法》對全日制用工,與非全日制用工分別有規定如下:
全日制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非全日制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2023年4月26日,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釋出關於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區21元,二類區20元,三類區19元。
當事人工作過的京東亞洲一號物流園位於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屬於一類區。
那麼,該物流園所實施的用工制度,12小時160元,甚至15小時,是遵循什麼標準呢?
這個情況並不止存在於京東一家,各大物流公司用工制度大致相同。
這種用工制度是否合法,不可妄斷,但至少是不合理。
希望這個高時長,高強度,低收入的工作群體,被更多人關注到。
希望會有更合理合法的用工制度。
【部分圖片源自網路,若侵權,請聯絡刪除】
我是琪談天下,感恩相遇,感謝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