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p2p整個行業“雷潮”發生以來,已經過去五年多,清退工作依然不盡人意,關於這個話題的聲音也越來越少了。時間真是個可怕的東西,這麼多年過去了,大家的心態已經和出事那會大不一樣了,這是為什麼呢?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關於這種情形之下各方的“壓力”,把足夠的壓力給到正確的人,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人面臨的壓力不同,選擇自然也不同,每個人在面臨壓力的時候,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這是不是我的責任呢?”答案是或不是,反應自然又不相同。
俗話說看熱鬧的不嫌事大,看客們心態是最輕鬆的,但事情如果跟你直接相關了,壓力落到自己頭上了,那當然希望趕緊解決問題,趕緊息事寧人了。我們逐一分析一下現在各方的心態和壓力。
一、監管方
首先對於監管方來說,穩定壓倒一切,所有工作都是為了維護穩定,誰也不願意自己負責的事情出什麼么蛾子,穩定前提下儘量少給自己找麻煩,這是很普遍的,也很正常的心態。p2p清退對他們來說首先是一份工作,而且在眾多工作中或許是並不太重要的一件工作,為什麼呢?雖然是涉眾型經濟案件,但案件數量多,出借人分散,訴求不一,平臺情況各不相同,辦案人員有限,所以即便被立案,依然需要漫長的時間偵查、凍結資產和資產變現。
團貸網就是鮮明的例子,歷時五年終於迎來第一次清退,資金來源主要還是當時凍結的平臺資金。
當初p2p行業發展的鼎盛時期,監管沒有及時跟上,卻又突然“急剎車”,處理模式簡單“一刀切”,這是在保護誰的利益?
監管方可能只關心平臺的待償債權金額,有沒有在降低,至於說採取什麼清償方式,現金兌付比例不理想,實物兌換“二次收割”,既不違法,又是出借人“自願”兌換的,明顯不屬於監管方關心的問題。
這其中還有貪腐、辦案不力問題,壓力來自哪裡?推進工作的動力又在哪裡?
二、平臺
再說平臺。平臺其實是最瞭解資產方(借款人)的一方,錢去了哪裡他們最清楚,自然也是知道該怎麼做對自己有利的那個人。
就現階段,從情理上說,平臺應該和出借人始終站在一邊才對,但現在利益面前,求自保的居多,有的平臺和資產方(借款人)狼狽為奸,兔死狗烹,花樣收割出借人。
他們的壓力來自哪裡?不是來自出借人,而是來自監管方,來自國家機器,解決不了問題,只有官方持續督促跟進,才會有效。
當然他們對出借人有道義責任,有義務跟出借人說清細節,但這些道德的要求和約束,比起面臨的來自官方的壓力來說,又何足掛齒?就算他心裡想,實際也顧不上啊!正如一句話所說:“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都難”,面對出借人的窘境,相信他們的心裡也很難受,但就自身而言,與自己切身利益相比,只能選擇無視和忽略,不能說這是冷血,只能說這是面對壓力自保的本能,人之常情。因為負責人可能要面臨死刑、無期,還是有期,或者免於刑事起訴,每一點的差別對他們來說都是很重要的,至於對出借人負有道義上的解釋和安撫責任,在目前背景下是完全沒有意義的,來自出借人和道德上的壓力再大,也大不過官方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刀。
所以,平臺註定要解決問題,不管是以怎樣的方式,只是要多長時間,解決的效果就不得而知了。
三、資產方(借款人)
接著說資產方(借款人)。這裡面資產方(借款人)主要有三種借款方式:
- 直接由平臺撮合一對一完成借貸。
- 債轉標定期回購方式:資產方透過把若干借款人借款需求打包成一個信貸包,再找一家“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線下蒐羅借款人,簽訂線下協議後,由“擔保公司”代替借款人在平臺發放借款標,出借人出借後,由平臺放款給擔保公司,再由擔保公司放款給借款人,完成借款。
- 出讓債轉標定期回購方式,是由與“擔保公司”有密切關聯的超級放貸人或超級借款人,把事先“放貸”獲得的債權,透過平臺進行等值出讓,被出讓人(出借人)購得債轉標後,透過平臺打款給超級借款人或與超級借款人有密切關聯的“擔保公司”,完成借款。
所以說,資產方也有無法逃脫的責任,但從清退中實際表現來看,卻始終不盡人意,收割出借人的方式更是花樣百出。
花樣之一:打折兌付,1-5折,甚至更低,一步步試探出借人底線,有的平臺和資產方還僱傭“水軍”互相唱雙簧,營造一種再不抓緊下車就沒機會,未來折扣還會更低的危機感,真可謂是相當不要臉。
花樣之二:以債易物,簡單來說,首先資產方會提供一些實物商品,然後有這方面需求的出借人將自己在平臺的待償債權1:1兌換成實物積分,再用積分來兌換資產方提供的實物商品。可是,這些商品的質量和價格都無從參考,再說,如果是正常能銷售的商品,資產方為何不自己售賣變現返還出借人,大多是“價格虛高”“三無產品”二次收割出借人。
所以,現在資產方(借款人)不想給錢,也不會給錢。為什麼?當然還是因為壓力不夠,出借人沒有原始合同也奈何不了他們,這種情況下,他們現在為什麼要還錢呢?能拖著為什麼要給錢?說不定哪天關注的人少了就能不了了之。
另外現在三方沒有任何理由給錢,這不是因為他們手裡沒錢,就算手裡有錢,錢留在自己手裡多好,反正等到“壓力”到了,到時候再拿出錢來解決問題也是一樣,為什麼在沒有壓力的時候要還錢呢?
所以資產方(借款人)不會主動還錢,除非面臨嚴刑峻法,巨大的壓力,這種壓力要足以能使他們主動權衡利弊,然後積極主動還錢。
四、出借人
最後說出借人,出借人情況不一,面臨的壓力也各不相同,但肯定是最大的。
很多出借人經歷這次危機,有的人身體大不如從前,以前是一個非常健康的人,自從經歷了這件事,生了重病;有的人投入了自己畢生積累的養老錢,不敢告訴家人,抑鬱而終;還有人投入了準備買房、買車的錢,現在一切都化為烏有,又要從頭開始。每個人辛辛苦苦掙來的錢說沒就沒,這不是搶劫還是什麼?
五年來,有的人熬不住了,打折下了車,但這塊傷疤永遠都在心裡,是永遠揮之不去的痛;有的人被各種清退資訊狂轟亂炸,由於不多加甄別,再次上當受騙,真是苦不堪言,痛不欲生!
另外,出借人分散,一個債權包可能對應幾十個、上百個出借人,首先要統一出借人意見很難,其次要走法律程式也很難。所以有些資產方也利用這一“漏洞”,建立“反催收聯盟”,惡意逃廢債,企圖瓦解出借人,消磨大家意志,在利益面前,毫無底線,人性暴露得一覽無餘。
所以,出借人生活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但被關注的卻是最少。
就目前來看,監管方、平臺、借款人和出借人,現在就是一個動態平衡局面,只要平衡不被打破,這個局面就會一直持續下去,就可能難有很大的進展和改觀。繼續這個態勢,五年過去了,可能還有下一個五年,但出借人願意這個局面一直持續下去嗎?遙遙無期的等待,誰能等得了?
那麼,出借人該怎麼做呢?我們的壓力應該給到誰?給平臺嗎?誰又能給平臺壓力呢?是出借人,還是監管方?如果是監管方,那誰才能給監管方壓力?
顯然,這個暫時平衡局面對出借人最為不利,也只能由出借人打破,雖然現在看起來不是一個好時機,但這一步必須要走。
曾經我們還抱有幻想,希望只要平臺能恪守底線,堅持原則,不與資產方(借款人)同流合汙,只要不允許三方繼續用實物收割出借人,只要逾期回款逐步改善,我們出借人可以給平臺更多的機會和時間,讓他們為了自己也為了我們,拿出誠意去解決問題。
但是,五年過去了,p2p清退進展如何,身陷囹圄的出借人都很清楚,大家心裡都壓著一股氣,真不知道哪天會爆發。
我們出借人會根據情況保留一切維護自身利益的權利。如果現金回款長期不能改善,如果資產處置變現還是原地踏步,那就是我們所有出借人團結起來共同維權的時候了。
以上分析,儘量客觀中性,並基於以下兩個前提:一是平臺高管自己沒有拿了出借人的錢並且在轉移資產“跑路”;二是平臺始終堅持資訊中介角色,不存在自融以及自設資金池。目前的分析只是基於已知事實,不一定對,但很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