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網友怎麼說:
網友1:我的房東也是首租,以前就假期過來住幾天,我不喜歡太多人住過的,所以特別愛惜,就當自己的房子一樣,小事都是自己處理,電閘總開關置換都自己出的錢,畢竟她都同意房租下降還可以月付,我覺得往來都是互相的,細小的事沒必要斤斤計較。
網友2:我之前租個房子,裡面就一個床一臺老式空調,那個空調老是壞,老是漏水,然後特別費電,夏天一個月電費500塊,跟房東說要麼換一個,要麼修一修。房東不管,修一次300,一個月修兩次,大概空調前前後後修了4次。門壞了也要自己換,後面不租了,我把門鎖拆了,空調弄壞,衛生也不搞,垃圾也不倒。別說租客怎麼樣,我覺得該房東負責就負責,有些事情都是相互的。
網友3:我自己是租客也是房東,這種經常壞的情況我就直接找工人去檢查電路了,總比一直找我好,有啥問題早解決就完事了,該換燈泡換燈泡該修電路修電路,正常使用燈泡壽命短又跳閘一般就是電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