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歷史的長河,我們不難發現在我國古代十三四歲還未成熟的女童被迫嫁人的事比比皆是,那麼究竟是何原因讓這些還未發育成熟的女童就要早早的面對婚姻生活呢?而這背後又反映著怎樣的人性呢?讓我們共同來關注一下。
一、封建社會對女子的壓迫
首先社會制度和社會風氣的形成自然是離不開社會的發展,在我國古代封建社會,女子長期都處於一種較低的社會地位,而主要的地位也僅僅是家庭成員的一部分以及賢妻良母。在我國古代社會更願意馴化女性,將其培養成所謂的“賢妻良母”,即認為實現了女性的最高價值,所以還未發育成熟的女童就要早早的被迫進入“妻”的角色,以此來實現更好的馴化。
另一方面自然也離不開封建社會的封建制度。在我國古代就已經有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度來更好的治理封建王朝,而在此其中我們也能找到古代女童十三四歲就要被迫嫁人的原因。
如唐朝的律令中就有規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聽婚嫁。”也就是說在當時男性到達十五歲,女性到達十三歲就可以進行婚嫁,這也就導致許多家庭在女子過了十三四歲之後就會為女子選擇婚嫁。
眾所周知,古代奉行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大多女子的婚姻並不能由自己選擇和掌握,其實更類似於各家之間的交易,所以“商品”一旦成熟即會被立刻帶走。
二、古人壽命普遍較短
而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古人的壽命普遍較短,更早的婚嫁,以此來繁衍更多的後代。由於古代的衛生水平和醫療條件以及人的生活質量等的綜合原因,古人的壽命普遍較短,通常情況下,男性一般能夠活到40歲,女性一般能夠活到45歲,現在而言,這個年紀也僅僅是壯年時期。
正是因為較短的壽命,所以古人選擇更早的婚嫁以此來繁衍更多的後代。中國傳統社會一直信奉“多子多福”,封建社會的大多數家庭的終身理想也不過是“兒孫滿堂,承歡膝下”,所以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就將婚嫁更早的進行,以此來壯大家族。
但是十三四歲的女孩兒身體大多並未發育成熟,一般而言,十六七歲女孩兒的身體才能夠完全發育成熟。過早的面對婚姻生活不僅僅對女童的身體具有重大的影響,對女孩兒的心理同樣是會產生不良影響,再加上當時較為落後的醫療環境和生活環境,無法承受的只能夠被迫迎接死亡。
而通常家中的女子去世之後,大多數男子家庭都會選擇再娶,古代的三妻四妾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證擁有更多的子嗣,即更好的“開枝散葉”,而往往一名女性的死亡對家中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到封建社會里人性的淪喪。
三、受戰爭因素的影響
最後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受古代戰爭因素的影響。我國古代封建社會是冷兵器時代,發生戰爭大多都是靠人數的堆積,所以就需要更多的人口來幫助國家的發展,人口紅利是古代社會一個國家發展起來必不可少的依靠條件。
而如果想要成為更加強大的國家,就要依靠有更多的人去服務社會,創造社會條件和服務於戰爭,那麼這就需要更多的繁殖。這也是造成了古代社會女子十三四歲就要嫁人的一個重要原因,皇帝作為一國之君也會起表率作用,無論是嬪妃還是妾室,都是年紀尚小就被迫進行了婚嫁,由此也形成了上下效仿,大多數家庭都會在女子十三四歲的時候選擇對其進行婚嫁。
而根據國家情況和戰爭需要的變化,我國古代封建社會各王朝也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關的法律制定,如宋朝時期就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的規定,也就是說女子在15歲,若不進行婚嫁,家人都要受到牽連,這種強制性的婚假規定使得女子只能在十三四歲的時候進行婚嫁,過早的進入婚姻生活。
所以綜合而言,古代女子十三四歲就要被迫嫁人成婚是受到多方面的影響因素,但主要原因還在於封建王朝的腐敗和無能,十三四歲的女子身體和心理還會發育成熟,過早的婚嫁也導致了許多悲劇的發生,也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陰暗,令人嘆息。對此你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