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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18日,河南南陽市工商銀行工業路支行的辦事處,發現金庫短款300萬元,震驚了南陽上下。
經查明得知,這次事件的元兇是辦事處副主任劉佳麗,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更令人意外的是,這不僅僅是一起特大貪汙案,背後竟還隱藏著一起駭人聽聞的命案。
特大貪汙,鎖定嫌疑
1996年7月18日,南陽市工商銀行工業路辦事處,正在進行賬目清點。
在查賬過程中他們發現,雖然賬目是平的,可金庫卻少了300萬元。
300萬,在現在聽來也是個不小的數目。
而1996年,我國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只有6210元,也就是每月500多塊。
那一年北京的平均房價,也還不到4000一平米。
可見300萬元在1996年,是一個非常驚人的數目。
尤其是在調查後發現,這缺少的300萬是銀行內部人員所為,是一場特大貪汙案。
一個星期之後,也就是7月25日,該銀行經核查無果,因此向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報了案。
接到報案後,南陽市檢察院高度重視,與臥龍區檢察院聯手,迅速成立了專案指揮部。
偵查人員很快就開始排查可能的嫌疑人。
而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發現辦事處副主任劉佳麗的嫌疑是最大的。
行裡有人反映稱,劉佳麗和辦事處男職員李永紅的關係不正常。
與此同時,她和雙石碑勞改場的幹警袁建偉的關係也很是親密。
劉佳麗曾送給袁建偉一輛富康轎車,袁建偉經常開著這輛車到劉佳麗家去。
劉佳麗42 歲,是銀行辦事處的副主任。
儘管她已到中年,但風韻猶存,再加上她聰明伶俐,豪爽大方,所以口碑和人緣都不錯。
而袁建偉今年43歲,知青年代,他曾經和劉佳麗在同一個地方接受再教育。
回城之後,他被派到雙石碑勞改場工作。
可他這個人好吃懶做、紀律不整,勉強在中隊裡擔任推銷員。
至於李永紅,他是退伍軍人,今年只有24歲。
在辦事處裡,他是劉佳麗的下屬,只不過是一名普通職員。
但很可疑的是,李永紅最近失蹤了。
平時與領導過從甚密,此時銀行短款,他又失蹤,很難不讓人懷疑是捲款潛逃。
案件撲朔迷離,但經過偵查人員數小時的調查,劉佳麗因有嫌疑被拘留。
而南陽市公安局這邊,也在組織尋找袁建偉和李永紅。
劉佳麗被拘留後的第一次審訊,很是艱難。
偵查人員一問起這300萬元,劉佳麗就說自己當時請假了沒有上班,並不知道具體是什麼情況。
審訊幾個小時,劉佳麗守口如瓶,偵查人員沒有問出什麼有用的資訊。
而7月26日,南陽市檢察院反貪局,對南陽市工商銀行工業路辦事處展開了清查。
工作人員將1993年以來的賬目徹底清查,竟然再次發現了短款,數額高達110萬元。
也就是說,該辦事處短款總金額達到了410萬元。
訊息一經傳出,立即引起了全國範圍的廣泛關注和譁然。
再度審訊,瞞天過海
第二次審訊劉佳麗時,偵察人員已經掌握了更多證據。
首先是在7月25日,銀行報案的那一天,有一筆110萬元的上解票據。
上解款項,指的是在本級預算收入中,直線劃解給上級財政的款項,以及按體制結算補解給上級財政款項和各種專項上解款項。
但透過對劉佳麗同事韓濤、李華的詢問得知,25日並沒有上解款項。
包括6月17日的230萬元和180萬元,據調查得知,這兩筆款項均沒有上解。
其次,劉佳麗平時的消費,是遠高於她的收入的,尤其是一些大額的消費。
比如說高檔傢俱、時裝,還有經常和朋友出入飯店舞廳等高消費場所。
她買過三臺大哥大。要知道在1996年,一臺最便宜的大哥大,基本也要七八千元。
她買給袁建偉的雪鐵龍富康,當年風靡一時,一輛的價格在十四五萬左右。
她做期貨生意時,一賠十幾萬,眉頭都不皺一下。
除此之外,劉佳麗也做投資,銀湖美食城就有她不少股份。
再度審訊,劉佳麗依然敷衍不肯說實話,但在這些證據面前,她不得不認錯。
她承認,6月17日的230萬和180萬,以及7月25日的110萬,這三筆上解手續都是假的,是她偽造的。
而這三筆鉅款,都被李永紅拿走了。
按照她的說法,李永紅作為她的下屬,曾經看到她拿了20萬元。
當時李永紅只是笑了笑,說:“麗姐,我什麼也沒看到。”
但從這一次開始,李永紅也開始貪汙拿錢了。
劉佳麗害怕李永紅告她,因此也不敢舉報他,只能和他“狼狽為奸”。
庫款虧著,為應付查賬,她就和李永紅商量著做假賬,虧多少就偽造多少上解款項。
賬和營業部不平,她就再辦一個虛假的調入手續來做平。
7月18日查賬時,她在家養病。
22日劉永紅就來她家裡找她,告訴她那110萬是被自己拿去了。
於是7月25日,劉佳麗就又偽造了上解手續。
最後劉佳麗也承認,這幾筆款項,她總共拿了50萬。
包括錢的用處和去向,她都解釋得清清楚楚,包括給袁建偉買的車、大哥大,還有期貨賠掉的,以及投資入股留給兒子的。
從頭到尾,她說得有聲有色,動機合理,邏輯清晰。
可儘管如此,這也只是她的一面之詞。
現在的當務之急,還是要儘快抓獲袁建偉和李永紅。
地毯搜尋,鐵證如山
南陽市反貪局和南陽市公安局,聯合成立了抓捕小組。
他們在南陽市,找到了袁建偉那輛藍色福康車,而袁建偉本人卻不知去向。
調查的範圍擴大,抓捕小組共組織了四個追捕隊。
分別派去袁建偉的老家河南省內鄉縣,前往他親朋所在的赤眉、夏館等地。
透過詢問當地村民,偵查人員找到了袁建偉的姨家,在那裡抓捕了尚在睡夢中的袁建偉。
得知袁建偉被抓的訊息,指揮部的大家都很高興。
可是還有一個棘手的問題不容忽視:李永紅到底去哪裡了?
檢察機關從航空公司調取了航班具體資訊,查詢後得知李永紅並沒有乘坐飛機。
至少偵察人員沒有找到他的身份證號,或者是能證明他曾乘坐飛機的線索。
公安機關也搜查了李永紅的住所,發現他房裡的衣服、洗漱用品等,都擺放在日常使用的位置。
家裡沒有打包過行李的痕跡,甚至連身份證都還留在家裡。
後來又有李永紅在河南油田的一個戰友反映:7月21日,他們幾個人曾一起喝過酒。
李永紅當時問他們:“我們頭給了我幾捆錢,她的帳上出毛病了,叫跑得越遠越好,你們說我跑不跑?”
戰友們都勸他不要跑,跑了就犯大錯誤了。
南陽的一位戰友也反映稱:22日前幾天,李永紅也曾對他說過這件事。
李永紅表示自己不敢跑,也不想跑。
調查後又得知,22日下午,同事韓濤給劉佳麗家打了個電話找李永紅,可劉佳麗卻沒有叫李永紅回電話。
而當晚10點多,李永紅卻給韓濤打了個傳呼,說自己在崗上。
透過這些情況,偵查人員判斷李永紅被殺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誰殺的?在哪裡殺的?偵查人員把重點放在了劉佳麗的住處,以及她親屬的住處上。
1996年8月13日下午,四名幹警到劉佳麗父母的家裡進行調查。
警察在劉家院子的東南角,發現了一片明顯新動過的土。
劉佳麗的母親解釋說,那是之前劉佳麗叫人挖的坑,說是準備要養牛蛙。
只是後來又說土質不好,不適合養牛蛙,所以又給填上了。
警察覺得這片土非常可疑,於是決定將坑重新挖開。
幾鐵鍬下去,像是碰到了什麼東西,發出了奇怪的聲響。
於是繼續往下挖,很快就聞到了一股腐臭味。
幾名幹警立即組織人員,慢慢地把土扒開,果然發現了一具男屍。
屍體腿上的一把彎刀是李永紅的,上身的格子襯衫也正是李永紅失蹤那天穿的。
最後經過法醫鑑定確認,這名死者就是偵查人員一直在找的李永紅。
在這樣的鐵證面前,劉佳麗幾經審訊,最終承認了自己自1993年以來貪汙410萬,並殘酷殺害了她的下屬李永紅,企圖掩蓋犯罪事實。
那麼,劉佳麗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犯罪泥潭無法自拔的呢?
畸形愛戀,膽大妄為
劉佳麗本來是家庭幸福,事業有成的。
然而1990年初,丈夫開的錄影廳因為涉黃而進了監獄。
劉佳麗一下陷入了沉重的打擊。
既要工作養家,又要照顧孩子在,她的生活也變得艱難。
這時,一個40多歲的男子吳某,闖入了劉佳麗的生活。
吳某是劉佳麗單位的司機,經常來給她幫忙,時間久了,劉佳麗就移情別戀,與他私通。
兩年後丈夫出獄,發現了她的不軌行為後與她離婚,吳某就成為了劉佳麗的第二任丈夫。
與吳某在一起後,劉佳麗的生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她開始追求奢侈享樂的生活,買車子,買高檔傢俱和時裝,出入高消費場所。
1994年8月,22歲的李永紅被分配到了劉佳麗所在的辦事處。
李永紅是退伍軍人,將近180的身高,又經過部隊幾年的鍛鍊,俊朗有型。
劉佳麗已經40歲了,見到年輕的李永紅後,很快就被他吸引了。
李永紅是農村來的,家境貧寒,劉佳麗總是對他格外關心。
起初還是上級對下屬,姐姐對弟弟的關心,久而久之,就有些不對勁了。
李永紅因為沒錢,別人介紹了幾個物件都沒成。
劉佳麗知道後,二話不說就直接給了他5000元,讓他拿去用。
從這開始,劉佳麗就經常送東西給他。
衣服、鞋子、高檔手錶,李永紅從一開始的無所適從,到後來慢慢地習慣接受。
他很快就被劉佳麗俘獲,因為劉佳麗能給他很多好處,他也就心甘情願地做劉佳麗的情夫。
與此同時,劉佳麗也開始實施她的計劃。
在她的精心安排下,李永紅在辦事處裡開始負責現金上解的工作。
每當劉佳麗拿走現款時,她就會讓李永紅製作假帳,以確保庫款與帳面相平。
最開始的時候李永紅還有些害怕,但劉佳麗卻說出事了有她擔著。
就這樣,他們一次比一次膽子大。
劉佳麗透過這種方式積累了大量現金,開始涉足期貨和房地產市場。
她將這些現金借給情人、親戚和朋友進行生意,同時購買汽車、手機,出入高消費場所,揮霍無度。
1995年的秋天,劉佳麗與同事前往雙石碑勞改場辦事,見到了20年前的戀人袁建偉。
在這次意外的相遇中,兩人重新點燃了曾經的感情火花。
劉佳麗當即將袁建偉領到酒店,表達了多年來對他的愛慕和思念之情。
隨後,劉佳麗買了一輛富康轎車送給他,還給他配備了大哥大手機。
在這樣的物質誘惑下,袁建偉自然是對劉佳麗更加地死心塌地。
為了滿足自己不斷膨脹的私慾,以及供養兩個情夫,劉佳麗開始不擇手段地瘋狂攫取庫款,導致銀行資金缺口越來越大。
1996年7月18日,銀行組織審查帳目時,劉佳麗正在休假。
劉永紅給她打了電話,她才知道出事了。
劉佳麗膽子很大,可她知道,貪汙400多萬,肯定是要掉腦袋的。
為了掩蓋自己的貪汙罪行,劉佳麗又起了惡念:讓李永紅當替罪羊。
她假意幫助李永紅脫罪,提出給他20萬讓他逃掉,然後坐實他捲款跑路的罪名。
李永紅也不傻,很快就明白了劉佳麗的意思,自然不同意。
劉佳麗失算了,可偵查人員的調查非常迅速,眼看就要真相大白。
這時的劉佳麗已經走投無路,在貪婪和慾望的驅使下,她變得冷酷而殘忍。
於是劉佳麗一咬牙,決定殺掉李永紅,然後把所有罪名都推在他頭上。
7月22日晚,劉佳麗與袁建偉僱傭了殺手王天玉,又將李永紅引誘至劉佳麗父母的住處。
劉佳麗望風,而袁建偉和王天玉則趁李永紅不備,用管鉗猛擊其頭部,然後用電線勒死。
殺人後,三人將李永紅的屍體埋在了劉佳麗父母家的宅院裡。
隨著李永紅屍體的發現,以及袁建偉和王天玉的落網,這場特大貪汙案以及殺人案,至此全部告破。
一個40多歲女人的畸變愛戀,一場膽大妄為的貪汙,把在金錢驅使下的人間醜惡暴露得淋漓盡致,實在是驚心動魄又發人深省。
參考文獻
[1]柳柳.把黑手伸向金庫者戒——劉佳麗特大貪汙殺人滅口案引發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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