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高階手機價格昂貴且更新迭代較快,很多年輕人為了追求時尚,會選擇透過網路平臺向商家租賃手機。文昌市小夥張某透過網路平臺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租賃手機,卻因無力償還租金,被商家起訴支付租賃裝置買斷款。
網租蘋果手機拒付租金被起訴
文昌市20多歲的小夥張某收入一般,僅能維持基本生活日常支出。那段時間,張某看到身邊的朋友使用蘋果手機很羨慕,但苦於囊中羞澀沒錢購買。
張某玩手機時偶然刷到一個租手機網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有出租蘋果手機的服務。“手機居然還能租?”張某感到非常新奇,便想透過網路平臺租賃一部手機。
2023年5月,張某透過某交易平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出租方)下單租賃一部蘋果牌手機,雙方簽訂了《租賃服務協議》,協議約定買斷價12672.40元,租賃期一年,首期1元,2-12期每期1151.94元。
張某在租賃該手機後,僅支付了幾期租賃款,便不再支付任何租金。按協議約定,張某未按約足額支付當期租金逾期超過15日的,雙方之間的租賃服務關係自動轉為買賣關係。
張某向出租方支付了幾期租金後,就未再支付餘下租金。出租方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張某支付買斷款9215.58元未果,遂將張某訴至文昌市人民法院。
法官提醒:莫讓超前消費變成“超錢消費”
文昌市法院承辦法官透過對案件進行分析研究後瞭解到,張某是個“95後”小夥,羨慕身邊朋友使用蘋果手機,他無意中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有出租蘋果手機的資訊,在未考量自身還款能力情況下,透過平臺租賃了上述手機,但在支付了幾筆租金後,因每月還款入不敷出,無力繼續支付。
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某科技有限公司與張某就尚欠的租金達成分期還款的一致意見,張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貸款8485.66元,該款項分6期付清。
承辦法官表示,許多年輕人覺得網上租機方便、便宜,商品時髦,從而紛紛選擇網上租機,但是網路從來不是“法外之地”,出租方和租賃方在進行交易時,都應嚴格按照協議履行自己的義務。有人租賃到手後便想跑路,以為變更聯絡方式和住所地玩失蹤,商家就拿他們沒辦法。殊不知,在對方失聯、不配合、推脫的情況下,商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承辦法官提醒,年輕人要樹立正確的信貸消費理念,根據自己的實際收入情況理性消費,切勿因為面子而盲目攀比、追求享受,進行“超錢”消費、過度消費,一旦無法按時還款,將對個人信用和生活造成不良影響。(法治時報記者陳敏)
責編:楊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