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通行證的簽註型別一共9種
1、團隊旅遊簽註(L):
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的有經營赴臺遊業務資質的旅行社組織的赴臺灣團隊旅遊。(赴臺團隊旅遊遊客可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註;赴臺旅遊組團社領隊可簽發最長1年且不超過領隊證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簽註。)
2、個人旅遊簽註(G):(2019年8月1日期暫停辦理)
3、探親簽註(T):
探望在臺灣定居、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親屬;尚未取得臺灣居民身份的大陸配偶赴臺團聚、居留。
(根據入臺許可期限和有效次數,依申請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註,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簽註。)
4、定居簽註(D):
經臺灣主管部門批准取得在臺定居資格的大陸居民,申請赴臺灣定居。(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註。)
5、應邀簽註(Y):
經臺辦批准前往臺灣從事科技、文化、體育、學術等交流活動,或者參加兩岸事務性商談、採訪。
(根據臺辦批准的“赴臺批件”,可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註,6個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簽註。)
6、商務簽註(F):
經臺辦批准前往臺灣進行考察、會議、談判、履約、培訓等商務活動,參加或參觀展覽等經貿交流活動。
(根據臺辦批准的“赴臺立項批覆”,可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註,6個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簽註。)
7、學習簽註(X):
在教育部批准開放大陸學生赴臺學習的省份參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
或在上述開放赴臺就學省份且畢業於臺灣主管部門承認學歷的大陸高校的應屆本科或碩士畢業生。
(根據臺辦出具的赴臺學習證明載明的學制簽發相應的多次有效簽註。)
8、乘務簽註(C):
執行海峽兩岸航運任務。(根據臺辦批准的“赴臺批件”,簽發1年或2年、3年多次有效簽註。)
9、其他簽註(Q):
前往臺灣就醫、訪友、處理財產、奔喪、訴訟、從事漁業勞務等事務。
(根據入臺許可期限和有效次數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註或1年多次有效簽註;赴臺從事近海漁船船員勞務作業的,依申請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註或1年多次有效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