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資歷年資料:
1、2009年4月11日中國國家統計局統計司公佈資料,2008年中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日平均工資為111.99元。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2011年,我國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年工資42452元,增長14.3%,上海、北京分列前兩位。
2、2012年8月23根據各地統計局公佈的資料,統計發現,全國22個省會城市和四大直轄市已經公佈了2011年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其中,廣州以57473元居首,北京56061元排名第二,南京則以54713元排名第三。
3、2015年5月27日,國家統計局釋出調查資料,全部調查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9969元。
國家統計局近日釋出的資料顯示,2014年全部調查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9969元。據此,已公佈全社會平均工資的11省份中,僅京津滬3省職工收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另有西藏在崗職工月均工資定為5100元,收入較高。
以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收入來看,北京、浙江、廣東、青海4個省份超過全國平均水平56339元。其中,北京以102268元位居首位,成為唯一一個突破10萬元的省份。河南則墊底,為42179元。
擴充套件資料
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
職工平均工資=報告期實際支付的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報告期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解釋:平均工資是單位工資總額除以年內(季度內)平均職工人數得出的。
根據現行統計制度,工資總額是本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不論是否計入成本,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內。
同時,根據國際慣例,工資總額統計的是個人稅前工資,並且包括個人交納的養老、醫療、住房等個人賬戶的基金。
國家統計局從2009年開始 統計釋出各大城市人口平均收入,
09年4月國家統計局統計公佈資料,08年中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日平均工資為111.99元。
根據統計局公佈的資料,2011年,我國城鎮在崗教師職工等平均年工資42356元,增長13.99%左右,上海、北京名列前兩位。
12年8月下旬根據各地統計局公佈的資料,統計發現,中國近22個省會城市及四個直轄市均已公佈2011年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其中,廣州以57673元居首,北京56061元排名第二,南京以54713元排名第三。
平均工資歷年資料:
1、2009年4月11日中國國家統計局統計司公佈資料,2008年中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日平均工資為111.99元。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2011年,我國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年工資42452元,增長14.3%,上海、北京分列前兩位。
2、2012年8月23根據各地統計局公佈的資料,統計發現,全國22個省會城市和四大直轄市已經公佈了2011年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其中,廣州以57473元居首,北京56061元排名第二,南京則以54713元排名第三。
3、2015年5月27日,國家統計局釋出調查資料,全部調查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9969元。
國家統計局近日釋出的資料顯示,2014年全部調查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9969元。據此,已公佈全社會平均工資的11省份中,僅京津滬3省職工收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另有西藏在崗職工月均工資定為5100元,收入較高。
以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收入來看,北京、浙江、廣東、青海4個省份超過全國平均水平56339元。其中,北京以102268元位居首位,成為唯一一個突破10萬元的省份。河南則墊底,為42179元。
1、2009年4月11日中國國家統計局統計司公佈資料,2008年中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日平均工資為111.99元。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2011年,我國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年工資42452元,增長14.3%,上海、北京分列前兩位。
2、2012年8月23根據各地統計局公佈的資料,統計發現,全國22個省會城市和四大直轄市已經公佈了2011年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其中,廣州以57473元居首,北京56061元排名第二,南京則以54713元排名第三。
3、2015年5月27日,國家統計局釋出調查資料,全部調查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9969元。
國家統計局近日釋出的資料顯示,2014年全部調查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9969元。據此,已公佈全社會平均工資的11省份中,僅京津滬3省職工收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另有西藏在崗職工月均工資定為5100元,收入較高。
以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收入來看,北京、浙江、廣東、青海4個省份超過全國平均水平56339元。其中,北京以102268元位居首位,成為唯一一個突破10萬元的省份。河南則墊底,為42179元。
擴充套件資料:
衡量標準
在工資問題上,老百姓越來越強烈地感覺到,“平均”二字。從純理論的角度考慮,用“平均數”來表達居民財富水平的變化是必要的,也是可取的。但是,如果與現實生活相聯絡,與社會現狀相結合,那麼,“平均數”很有可能難以客觀反映社會現狀、反映群眾的真實生活水平。
在一個社會貧富差距較大的國度裡,衡量這個國家老百姓生活水平高低、財富增長快慢的立足點,應放在社會的“工資短板”方面,即社會平均收入水平以下及社會貧困線以下兩個層面。
首先,要看這兩個層面人群的變化。分析一下,這兩個層面聚集的人群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如果增加了,就意味著社會貧富差距在進一步拉大,社會財富分配不公的現象在進一步擴大;
社會矛盾也有可能在進一步積累,就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控制這種現象的惡化。如果減少了,說明現狀在得到改善,可以繼續按照這樣的目標發展。
第二,這兩個層面群眾收入的增減變化。在“平均數”之外,社會貧富差距在繼續加大,所採取的各種措施沒有效果或效果有限,必須調整政策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