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中明確指出:
本條例施行前已註冊登記取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腳踏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為三年,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計算。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登出其號牌。
本條例施行前已註冊登記取得正式號牌但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腳踏車實行號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為十年,自車輛註冊登記之日起計算。號牌有效期屆滿後,由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公共交通發展、城市道路等情況決定是否延續;不再延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登出其號牌。
也就是說,已經取得臨時牌照的超標車,從今年9月1日算起,到2023年9月1日,還可以再騎3年。而對於那些以前買的超標車但是已經取得了正式牌照的,從你註冊登記那天算起,暫定有10年過渡期。10年後再看政策,如果說政策說不能騎了,那就不能繼續上路了。
南通執行江蘇新國標電動車過渡期是五年。《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又稱新國標。於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實施後,電動車牌都是綠牌。對於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腳踏車已經完成了登記備案,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從2019年4月15日~2024年4月14日,一共是五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