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手術五個月後生下6個月早產兒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有點驚訝
首先懷孕要做人流肯定先要做B超的
那有沒有或者說有幾個肯定是清楚的
那在做手術的時候肯定也會清點吧
總不見得拿出來的是啥都不看
就直接結束手術吧
所以醫院肯定是難辭其咎的
近年來醫療事故時有發生
不禁感慨救死扶傷的地方
啥時候開始變味了
手術的醫療事故應該說是最嚴重的了
不僅給患者帶來很多身體上的折磨
甚至還得搭進去不少金錢來彌補院方的過錯
而醫院總會有各種說辭
就拿這次的事件來說
醫院藉口說患者沒有來複查
所以全部走法律程式
我想問下人流的手術複查的根本是看有沒有流乾淨
還是檢視患者恢復的怎麼樣
現在的醫院不管你什麼毛病
但凡需要開藥或者掛水的
沒有大幾百塊是出不來的
更別說稍微大一點的病了
從救死扶傷演變成了現在的賺錢機構
不知道這是那些領導願意看到的嗎?
那麼問題來了
你知道人流有什麼弊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