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世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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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這句老話放在徐崢和陶虹身上好像並不算多麼的合適,畢竟這夫妻倆身上都不算多麼乾淨。
涉嫌傳銷,桃色新聞,偷稅漏稅......
還記得去年,以及許久沒有出現在大眾視野中的徐崢,剛露面表示自己將要加盟《青春環遊記》,緊跟著就被不少的網友實名抵制,甚至還有人管他叫劣跡藝人。
至於陶虹,早就被當初張庭夫婦那些事給搞得焦頭爛額,深陷輿論的兩人,這次誰也救不了對方了。
風波不斷
那段時間裡,徐崢身上的事那可是一件接著一件的往外爆。
別的不說,就涉嫌TST傳銷這瓜,就已經讓網友們吃的飽飽的了。
要知道,徐崢跟TST之間的關係,屬於是路人皆知,有目共睹的。不僅是妻子陶虹多次站隊,他本人也曾經給TST的酒水“崢酒”代言站臺。
雖然徐崢始終沒有以自己的名義加盟TST,但是大夥誰都不是傻子,哪怕不說陶虹,張庭自己也曾經表示過,徐崢是TST的老闆。
這次網友們的大批實名舉報,好像還真就沒冤枉徐崢,不過是證據不足罷了。
這還沒完,早前徐崢名下的歡喜傳媒公司就被導演王一淳實名舉報過稅務方面的問題。
當時這件事一出,幾乎是瞬間引爆網路,無數網友趕來圍觀,引起了極大的討論熱潮。
根據王一淳在自己社交平臺上釋出的內容來看,早在19年,王一淳就跟歡喜傳媒達成了合作。
但僅僅一年之後,她就接到了劇組負責人的通知,對方表示因為一些不可抗因素,專案需要暫停,還要她把之前投出去的錢都還回去。
要知道那筆錢王一淳已經用了一部分籌備電影去了,現在讓她返還,這筆錢又要從哪裡出呢?
再然後她就在法庭上和歡喜傳媒見了面,最終判決也是要返還給公司欠款,還不上就得把劇本的版權給交出去。
這件事可把王一淳給噁心的夠嗆,給歡喜傳媒辛辛苦苦幹了一年多,錢沒賺到,還倒欠公司一大筆錢。一氣之下她就將這件事全部曝光到了網上,試圖求助媒體。
但這件事後來好像很久都沒有聽到過什麼訊息了,最終的結果似乎是不了了之,事件雙方各執一詞,歡喜傳媒說她汙衊徐崢,王一淳則是一口咬定徐崢偷稅漏稅。
除了徐崢之外,陶虹也是深陷輿論漩渦之中,TST事件,雖然徐崢盡力撇清了自己的關係,但陶虹卻是陷在裡面,再也出不來了。
自身難保
徐崢還能去參加綜藝錄節目,受到的波及似乎不算太大,但陶虹就不一樣了,那時候她跟張庭的繫結實在太緊密,出事之後就是想撇清關係都不可能。
要說張庭跟林瑞陽這夫妻倆也算是個“人才”,根據當時媒體的統計,僅僅不到五年的時間裡,他們就狂賺三百多個億,每個月的營收幾乎都是個天文數字。
至於他們是怎麼賺到這筆錢的呢?主要是靠著賣化妝品,發展下級讓代理商囤貨,對代理商來說,等級越高,拿到手裡的貨就越便宜。
這種銷售模式是不是有點眼熟?說穿了這其實就是傳銷,為了更高的等級,代理商只能不斷發展下線,下線越多張庭夫婦賺的就越多,就這樣達成了一種畸形的盈利模式。
因為張庭本人作為明星,自帶一定的影響力,對消費者而言,一看大明星都在用,想來也不會坑自己,就逐漸對張庭夫婦的公司有了信任。
再加上他們一直強調的免加盟費,零投資零風險等等蠱惑人心的字眼,這在當時幾乎就成了一個牢不可破的騙局,不知多少人因此上當。
而且傳銷模式毒也就算了,就連他們賣的產品都“毒”的可以,不少人都這些毫無質量保障的產品給害慘了。
在用了他們的產品之後,很多人都出現了爆痘,甚至臉上脫皮的慘狀,但賣家卻只是輕描淡寫的一句正常現象就風輕雲淡的一筆帶過。
被坑了的消費者就去找賣貨的代理商要說法,但代理商也是產業結構中間的一環,投訴無門也沒什麼辦法,最後就與消費者一起聯名舉報,找張庭夫妻倆要說法。
經過有關部門的調查之後,確定了TST有涉嫌傳銷違法行為,不僅沒收違法所得,夫妻名下的接近一百套房產也被查封。
而當初頻繁為TST站臺代言,到處拉投資的陶虹,當然也被受到波及,想緊急切割也早就來不及了,只能跑到國外,想要躲開這場風波。
桃色風波
除了這些利益方面的爆料之外,圍繞在徐崢身邊的桃色新聞也是一點不少,甚至就連妻子陶虹都已經看開了一般,始終都沒有出現說過什麼。
12年,徐崢被媒體拍到在街頭跟一個白衣美女深夜私會,還一起去了酒店。
要知道那時候徐崢已經結婚了,這位女子的頭上自然而然的也被網友們按上了“小三”的名頭。
被爆出後沒幾天,那位女子就在自己的社交媒體上辯解自己是學生,跟徐崢也是清白關係,自己不可能當小三。
緊跟著徐崢也發文回應,表示那天兩人只是在聊工作,你一言我一語,兩人就這樣想要將此事接過,但不少網友都表示不信,什麼樣的工作才需要兩人深夜去酒店才能談呢?
無獨有偶,四年後,徐崢又被爆出去KTV玩耍時有個女生進入了他的房間,直到第二天才出來。
緋聞不斷也就算了,在TST跟偷稅漏稅的風波中,還有八卦媒體表示徐崢疑似在外包養小三,因為對方害怕他因為負面訊息跑路,逼著徐崢一次性給了一大筆錢。
而這些事陶虹卻從來都沒有半點回應,似乎很看得開的樣子。
結語
作為明星,就應該傳遞正能量,傳遞積極向上的價值觀,這是明星身上不可推卸的責任。
作為大眾的榜樣,光環從來都不是護身符,即使再高的人氣,要是做出違反法律的事情,依舊難逃法律的懲罰。
不知各位對徐崢和陶虹又有著怎樣的看法呢?不妨在評論區討論一下。
參考資料
新晚報—徐崢公司被導演實名舉報:稅務虛假抵扣
瀟湘晨報—張庭陶虹等涉嫌傳銷案聽證會結束,張庭:等個公正的裁決